小兒應用退熱劑的原則是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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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從醫(yī)學角度上講,退熱劑也具有鎮(zhèn)痛的效果,所以統稱為解熱鎮(zhèn)痛藥。由于退熱劑不能消除引起發(fā)熱的病因,只能起到暫時降低體溫的退熱作用,因此對于高熱的小兒,重要的是盡早作出正確的診斷。在進行病因治療的同時,應根據小兒的狀況,輔以退熱劑治療。

    應用解熱劑時應掌握以下幾點。對于既無高熱驚厥抽風家族病史又未曾出現過高熱驚厥的小兒,當體溫超過39度時,應使用退熱劑。對于有高熱驚厥病史或已出現過高熱驚厥的小兒,體溫超過38度即應采取物理降溫的方法;當體溫超過38.5度即應服用退熱劑。對于體溫雖不很高,但在發(fā)熱的同時出現頭痛、失眠、煩躁以及精神興奮等神經系統表現時,可酌情早些應用退熱劑。因為神經系統的興奮癥狀很可能是高熱驚厥的前兆。
使用退熱劑后,小兒的體溫會有不同程度的下降。體溫降低后,小兒的精神狀況也會有所好轉,但這不意味著小兒的病情也在好轉。一般來說,服用一次退熱劑的療效只能維持3-4小時。若病情還沒得以控制,3-4小時后小兒體溫還會升高。若體溫又回升到39度左右,可再服用退熱劑。

    退熱劑雖為常用藥,但這些藥物都具有一定的副作用。目前兒科常用的退熱劑為乙酰水楊酸(阿司匹林)、對乙酰氨基酚(撲熱息痛)、吲哚美辛(消炎痛)、布洛芬以及上述藥物的混合制劑。所見到的副作用常為胃腸道的刺激癥狀。小兒可表現為上腹部不適,惡心,嘔吐等。適當進食后再服藥,可減輕這些不良現象。少數小兒服用退熱劑后還會出現皮疹等過敏反應或眩暈、幻覺、視力模糊等神經精神異常癥狀。一旦出現皮膚過敏或神經癥狀,應立即停藥,以免引起不良后果。

    退熱劑的應用劑量與小兒的年齡及體重有關,與發(fā)熱的程度無關。服用過量的退熱劑,可引起小兒大量出汗、體溫快速下降,出現虛脫,甚至驚厥,對孩子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害。

    為了避免退熱劑引起的不良反應,藥物說明書上都特意說明1天內使用退熱劑不應超過4次。要想減少應用退熱劑的次數,又能獲得滿意的退熱效果,在服用退熱劑的同時輔以物理降溫療法相當重要。對于3個月以下的嬰兒,最好只用物理降溫的方法。在此還要特別提醒家長,只有退熱劑是正確、有效的退熱藥物。至于其它藥物,如地塞米松等激素制劑,雖能達到退熱的效果,但對嬰兒的原發(fā)病的治療相當不利。激素類藥物,只有在??漆t(yī)師的指導下才可應用。

    高熱會給小兒帶來許多不良影響。適當應用退熱劑可降低發(fā)熱小兒的體內代謝率、避免高熱驚厥的發(fā)生、并有利于原發(fā)病的治療。若家長還未掌握退熱劑應用的原則,最好請教兒科醫(yī)師。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高熱小兒順利治愈疾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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